首页 / 保险公司养老保险业务管理办法 / 第十条独立法条保险公司养老保险业务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章 经营主体第十条人寿保险公司、养老保险公司经中国保监会核定,可以经营养老保险业务。 经营企业年金管理业务依法需经有关部门认定经办资格的,还应当经过相应的资格认定。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