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监狱教育改造工作规定第四十条

第六章 社会帮教

第四十条

监狱应当与罪犯原所在地的政府、原单位(学校)、亲属联系,签订帮教协议,适时邀请有关单位和人士来监狱开展帮教工作;监狱也可以组织罪犯到社会上参观学习,接受教育。

制定机关
司法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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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教育改造工作规定第四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