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监狱教育改造工作规定第三十四条

第五章 监区文化建设

第三十四条

监狱应当根据自身情况,成立多种形式的文艺表演队、体育运动队等,组织罪犯开展文艺、体育活动。

制定机关
司法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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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教育改造工作规定第三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