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监狱教育改造工作规定 / 第三十四条独立法条监狱教育改造工作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五章 监区文化建设第三十四条监狱应当根据自身情况,成立多种形式的文艺表演队、体育运动队等,组织罪犯开展文艺、体育活动。制定机关司法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