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监狱教育改造工作规定 / 第三十三条独立法条监狱教育改造工作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五章 监区文化建设第三十三条监狱应当办好图书室、阅览室、墙报、黑板报,组织开展经常性的读书、评报活动。 监狱图书室藏书人均不少于10本。制定机关司法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