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监狱教育改造工作规定第三十三条

第五章 监区文化建设

第三十三条

监狱应当办好图书室、阅览室、墙报、黑板报,组织开展经常性的读书、评报活动。 监狱图书室藏书人均不少于10本。

制定机关
司法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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