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监狱教育改造工作规定 / 第二十五条独立法条监狱教育改造工作规定第二十五条第四章 思想、文化、技术教育第二十五条罪犯必须接受监狱组织的思想教育。思想教育包括以下内容: (一)认罪悔罪教育; (二)法律常识教育; (三)公民道德教育; (四)劳动常识教育; (五)时事政治教育。制定机关司法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