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监狱教育改造工作规定 / 第二十条独立法条监狱教育改造工作规定第二十条第三章 个别教育第二十条监狱应当根据罪犯的犯罪类型,结合罪犯的危险程度、恶性程度、接受能力,对罪犯进行分类,开展分类教育。制定机关司法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