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第六条

第六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成立考试专家委员会,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管理专家。专家委员会拟定考试大纲,负责命审题工作,研究提出考试专业设置、考试合格标准建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确定考试大纲、专业设置,公布考试合格标准。

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方法,应试人员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制定机关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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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第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