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音像制品制作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音像制品制作许可证》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根据新闻出版总署制定的样式印制。

制定机关
国家新闻出版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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