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音像制品制作管理规定第十六条

第三章 制作经营活动管理

第十六条

音像制作单位制作的音像制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技术标准和规定。

制定机关
国家新闻出版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