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规定将测绘成果或者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制定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