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十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未组织竣工验收、验收不合格或者对不合格按合格验收的商品房擅自交付使用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罚。

制定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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