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避免在棉花采摘、交售、加工过程中混入异性纤维的暂行规定第三条

第三条

异性纤维是指混入棉花中的非棉纤维,如化学纤维、丝、麻、毛发、塑料绳等。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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