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管理规定第六条
第二章 应急能力建设和应急预案
第六条
交通运输部、沿海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相应的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建立健全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防备和应急反应机制,建立专业应急队伍,建设船舶污染应急专用设施、设备和器材储备库。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二章 应急能力建设和应急预案
交通运输部、沿海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相应的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建立健全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防备和应急反应机制,建立专业应急队伍,建设船舶污染应急专用设施、设备和器材储备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