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管理规定 / 第十二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第二章 应急能力建设和应急预案第十二条中国籍船舶防治污染设施、设备和器材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并按照国家有关要求通过型式和使用性能检验。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