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

第八章 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第五十八条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与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相关的投资者适当性、投资决策、公平交易、会计核算、风险控制、合规管理、投诉处理等管理制度,覆盖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的产品设计、募集、研究、投资、交易、会计核算、信息披露、清算、信息技术、投资者服务等各个环节,明确岗位职责和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各项制度流程得到有效执行。

制定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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