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 / 第四十四条独立法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五章 投资运作第四十四条资产管理计划接受其他资产管理产品参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当切实履行主动管理职责,不得进行转委托,不得再投资除公募基金以外的其他资产管理产品。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