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

第五章 投资运作

第四十三条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当对资产管理计划实行净值化管理,确定合理的估值方法和科学的估值程序,真实公允地计算资产管理计划净值。

制定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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