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第五章 投资运作
第三十八条
资产管理计划可以依法参与证券回购、融资融券、转融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可以依法设立资产管理计划在境内募集资金,投资于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金融产品。
- 制定机关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五章 投资运作
资产管理计划可以依法参与证券回购、融资融券、转融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可以依法设立资产管理计划在境内募集资金,投资于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金融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