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第二章 业务主体

第十五条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可以自行办理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登记、估值、核算,也可以委托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制定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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