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第二章 业务主体
第十四条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可以自行销售资产管理计划,也可以委托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机构(以下简称销售机构)销售或者推介资产管理计划。 销售机构应当依法、合规销售或者推介资产管理计划。
- 制定机关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二章 业务主体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可以自行销售资产管理计划,也可以委托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机构(以下简称销售机构)销售或者推介资产管理计划。 销售机构应当依法、合规销售或者推介资产管理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