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第二章 业务主体

第十四条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可以自行销售资产管理计划,也可以委托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机构(以下简称销售机构)销售或者推介资产管理计划。 销售机构应当依法、合规销售或者推介资产管理计划。

制定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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