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国资委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条
第四章 审议与公布
第二十条
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可能造成舆论影响的规范性文件,起草单位应当会同宣传部门做好出台时机评估工作,加强舆情收集,及时研判处理,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规范性文件需要进行解读的,应当按照《国资委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进行。
- 制定机关
- 国资委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四章 审议与公布
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可能造成舆论影响的规范性文件,起草单位应当会同宣传部门做好出台时机评估工作,加强舆情收集,及时研判处理,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规范性文件需要进行解读的,应当按照《国资委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