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国资委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一条

第二章 起草

第十一条

规范性文件所规范的事项,应当明确、具体。对于具有特定含义的概念,规范性文件应当进行专门解释。

规范性文件应当结构完整,可以采用条款形式,也可以采用段落方式。一般包括制定依据和目的、适用范围、一般原则、实体内容、程序规定和施行日期等部分。文字表述应当准确、规范、简明易懂。

制定机关
国资委
时效状态
待核验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