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质量奖管理办法第七条

第二章 申报与受理

第七条

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组织和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个人,可以自愿申报中国质量奖。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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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奖管理办法第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