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质量奖管理办法 / 第七条独立法条中国质量奖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章 申报与受理第七条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组织和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个人,可以自愿申报中国质量奖。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