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质量奖管理办法 / 第三十九条独立法条中国质量奖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五章 附则第三十九条参与中国质量奖受理、评审、表彰的单位和个人与申报组织或者申报个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并对其知悉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