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质量奖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第四章 宣传推广与监督管理

第三十六条

申报组织和申报个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进行申报的,5年内不予受理其申报。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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