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质量奖管理办法 / 第三十二条独立法条中国质量奖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四章 宣传推广与监督管理第三十二条获奖组织和个人应当积极宣传推广质量管理制度、模式、方法,并为其他组织学习观摩提供便利。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