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质量奖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第四章 宣传推广与监督管理

第三十二条

获奖组织和个人应当积极宣传推广质量管理制度、模式、方法,并为其他组织学习观摩提供便利。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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