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质量奖管理办法 / 第三十一条独立法条中国质量奖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三章 评审与表彰第三十一条中国质量奖和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的获奖组织和获奖个人(以下简称获奖组织和个人)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表彰决定,并颁发证书、奖牌或者奖章。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