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质量奖管理办法 / 第十九条独立法条中国质量奖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三章 评审与表彰第十九条评审分委员会应当组织成立材料评审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投票产生中国质量奖候选名单和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候选名单,送评选表彰委员会。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