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质量奖管理办法第十条
第二章 申报与受理
第十条
申报组织和申报个人应当按照规定填写申报表,提供书面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申报材料不得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涉及商业秘密的,申报组织和申报个人应当予以注明。
- 制定机关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二章 申报与受理
申报组织和申报个人应当按照规定填写申报表,提供书面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申报材料不得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涉及商业秘密的,申报组织和申报个人应当予以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