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出入境人员携带物检疫管理办法第九条

第二章 检疫审批

第九条

因科学研究等特殊需要,携带本办法第五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物品入境的,应当事先向海关总署申请办理动植物检疫特许审批手续。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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