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出入境人员携带物检疫管理办法 / 第三十五条独立法条出入境人员携带物检疫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五条未经海关实施卫生处理,擅自移运尸体、骸骨的,由海关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