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出入境人员携带物检疫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第三章 申报与现场检疫

第二十一条

携带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进出境或者携带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出境的,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规定的指定口岸进出境,携带人应当取得进出口证明书。海关对进出口证明书电子数据进行系统自动比对验核。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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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境人员携带物检疫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