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出入境人员携带物检疫管理办法 / 第十五条独立法条出入境人员携带物检疫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三章 申报与现场检疫第十五条对申报以及现场检查发现的本办法第四条所列各物,海关应当进行现场检疫。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