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第六十五条

第六章 附 则

第六十五条

本办法所称金融工作是指除证券以外的其他金融工作。 在上市公司从事证券相关工作的,视为从事证券工作。

制定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