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第二十九条

第三章 申请与核准 / 第一节 申请与受理

第二十九条

派出机构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和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的有关规定,对申请人提出的任职资格申请作出处理。

制定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