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退役军人事务部等6部门关于印发《残疾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 / 第十八条独立法条退役军人事务部等6部门关于印发《残疾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第十八条第十八条有关单位、组织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所需情况,积极配合残疾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的调查核实工作。制定机关退役军人事务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保局 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