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

第四章 跟踪管理

第二十三条

境内机构和个人从境外取得的付款凭证,主管税务机关对其真实性有疑义的,可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或者注册会计师的确认证明,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可后,方可作为计账核算的凭证。

制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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