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 / 第十九条独立法条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第三章 申报征收 / 第二节 营业税和增值税第十九条非居民在中国境内发生营业税或增值税应税行为,在中国境内设立经营机构的,应自行申报缴纳营业税或增值税。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