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 / 第十五条独立法条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第三章 申报征收 / 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第十五条指定扣缴义务人应当在申报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及其他有关资料。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