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 / 第一条独立法条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第一条第一条为了规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信用修复管理,鼓励当事人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重塑良好信用,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制定本办法。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