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行政复议实施办法 / 第九条独立法条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行政复议实施办法第九条第二章 行政复议范围第九条对国防科工委依法委托的单位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国防科工委申请行政复议。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