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行政复议实施办法第四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国防科工委行政复议工作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正确实施。

制定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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