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行政复议实施办法 / 第三十七条独立法条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行政复议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七章 附 则第三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国防科工委行政复议文书格式(略)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