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第八条

第二章 品种权的内容和归属

第八条

《条例》第八条所称完成新品种育种的人是指完成新品种育种的单位或者个人(以下简称育种者)。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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