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 / 第六十一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第六十一条第八章 附 则第六十一条本细则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1999年6月16日农业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同时废止。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