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 / 第五十二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第五十二条第七章 费用和公报第五十二条依照《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申请人可以在提交品种权申请的同时缴纳申请费,但最迟自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申请费,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视为撤回申请。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