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第五十二条

第七章 费用和公报

第五十二条

依照《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申请人可以在提交品种权申请的同时缴纳申请费,但最迟自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申请费,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视为撤回申请。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第五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