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 / 第五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第五条第二章 品种权的内容和归属第五条《条例》所称繁殖材料是指可繁殖植物的种植材料或植物体的其他部分,包括籽粒、果实和根、茎、苗、芽、叶等。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