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 / 第四十二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第四十二条第五章 品种权的审查与批准第四十二条农业部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负责审理驳回品种权申请的复审案件、品种权无效宣告案件和授权品种更名案件。具体规定由农业部另行制定。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