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第二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农业植物新品种包括粮食、棉花、油料、麻类、糖料、蔬菜(含西甜瓜)、烟草、桑树、茶树、果树(干果除外)、观赏植物(木本除外)、草类、绿肥、草本药材、食用菌、藻类和橡胶树等植物的新品种。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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