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第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加强网络招聘服务标准化建设,支持企业、研究机构、高等学校、行业协会参与网络招聘服务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定。

制定机关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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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第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